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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高层建筑由于其高度高、人员密集、功能复杂等特点,在消防安全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救援难度大。因此,消防工程在高层建筑中有着特殊而严格的要求,这些要求涉及到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等各个环节。
二、建筑防火分隔要求
(一)防火墙与防火卷帘
防火墙设置
在高层建筑中,防火墙应从建筑基础开始构建,且应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要求。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例如,在高层住宅与商业裙房的防火分隔处,防火墙上设置的甲级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防止火灾蔓延。
防火卷帘应用
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的相关规定。在高层商场的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报警后自动降落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延时一段时间后再降落至地面,以便人员疏散。
(二)楼板与竖井防火
楼板耐火极限
高层建筑的楼板应满足相应的耐火极限要求。一般住宅建筑的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公共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的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例如,在高层医院的病房楼,楼板的耐火极限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阻止火势通过楼板蔓延到相邻楼层,为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疏散争取时间。
竖井防火封堵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在高层写字楼中,电缆井内敷设了大量的电线电缆,如果电缆井的防火封堵不到位,一旦某层发生火灾,火势就会通过电缆井迅速向上蔓延,危及整栋建筑的安全。
三、安全疏散要求
(一)疏散楼梯与疏散通道
疏散楼梯形式
高层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设置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以保证楼梯间的通风和采光。在高层住宅中,封闭楼梯间是居民疏散的重要通道,其设置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在火灾时能够有效地阻挡烟气进入楼梯间。
疏散通道宽度与疏散距离
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通道宽度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疏散人数等因素确定。公共建筑内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高层住宅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疏散距离也有严格要求,例如,高层旅馆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疏散门至较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疏散门至较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
(二)疏散设施与标识
疏散门与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转门和卷帘门。公共建筑内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
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应急照明设施
高层建筑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的照度应符合相关规定。例如,疏散走道的地面较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较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楼梯间内的地面较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四、消防设施要求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设置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除住宅建筑外)中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垃圾道顶部等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层厂房和高层仓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火灾危险性较大、发生火灾后扑救难度较大的场所,如高层丙类厂房中的高架仓库等,应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
系统组件与维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应采用合适的类型,如湿式系统应采用闭式喷头。喷头的布置应保证喷水强度和喷水面积满足设计要求,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系统的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组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例如,每月应对报警阀组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系统组成与功能
高层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火灾探测器应能及时探测到火灾发生的烟雾、温度等信号,并将信号传输给火灾报警控制器。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发生火灾时,人员可以手动按下按钮向消防控制室报警。火灾声光警报器应能在火灾发生时发出强烈的声光信号,提醒人员疏散。
系统联动控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消防设施进行联动控制。例如,当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信号后,应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同时,应能切断火灾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停止火灾区域的空调系统等。
(三)防烟排烟系统
防烟系统
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自然通风系统。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其送风口应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楼梯间应每隔2 - 3层设置一个常开式百叶送风口。送风机的送风量应根据楼梯间和前室的余压值等因素计算确定。
排烟系统
高层建筑的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较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排烟系统可采用机械排烟系统或自然排烟系统。
采用机械排烟系统的场所,其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根据排烟区域的建筑面积、空间高度等因素计算确定。排烟风机应能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不少于30分钟。
五、消防供配电要求
(一)供电负荷等级
一级负荷供电
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如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对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应急照明等,还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二级负荷供电
当高层建筑中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二级负荷供电时,应采用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二)配电线路敷设
防火保护措施
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或采用阻燃电缆和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当采用阻燃电缆或耐火电缆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如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
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六、消防安全管理与人员培训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与执行
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防火巡查检查
高层建筑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巡查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等。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二)人员培训与演练
员工培训
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报警和初期火灾扑救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
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急演练
高层建筑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等。通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居民应对火灾的能力,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七、结论
高层建筑的消防工程具有特殊而严格的要求,涉及到建筑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消防供配电、消防安全管理与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只有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管理和维护,才能确保高层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对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需要不断地研究和探索新的技术和方法,以提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